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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隐瞒婚史与21岁女孩交往 隐瞒婚姻欺骗感情属于犯罪吗

男子隐瞒婚史与21岁女孩交往
男子隐瞒婚史与21岁女孩交往

2016年8月20日凌晨2时许,21岁的晓雯从酒店坠楼身亡。生前,她曾和隐瞒婚史、大自己8岁的中原银行一支行行长助理胡某有感情交往。得知真相后,晓雯痛苦不堪,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3月17日,上游新闻记者获得的判决书显示,2016年8月15日,胡某原配大红(化名)在酒店看到胡某和晓雯后,喊来多人殴打并拘禁晓雯,还拍摄视频导致晓雯遭遇网暴。大红等4人先后获刑,其中大红因犯非法拘禁罪获刑一年零十个月。

此前刊发的报道显示,2016年8月19日晚,21岁的晓雯独自来到周口市区一家酒店五楼楼顶。她给胡某打了个电话,对方因酒后正迷糊,随口应付了两句。24日,晓雯的尸体在酒店一楼旁的商铺顶上被发现。死亡鉴定书显示,2016年8月20日凌晨2时许,晓雯从高处坠落后,身体严重受伤、休克、死亡。

接受民警调查时,胡某说,都怨自己,愿意为晓雯的死承担一切后果。胡某之所以自责,除没能劝住晓雯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2014年他与晓雯相恋时系有妇之夫。

这段特殊的关系引发了殴打和网络暴力,2023年3月6日,何女士拿到的判决书还原了案发经过。太康县法院查明,2016年8月15日,吃过午饭后,大红与朋友马某某(已判)等四人相约前往太康某酒店打麻将。大红在酒店门口后发现丈夫胡某的车在酒店门旁停靠,于是怀疑胡某与别人在酒店开房,随后在酒店开了一个棋牌室407房间,之后大红在407房间窗户前发现胡某一个人在酒店大厅内等候。

法院查明,大红见晓雯到前台退房,因胡某与晓雯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大红上前殴打晓雯,马某某上前撕扯晓雯的头发后把其带至407房间内。大红随后给母亲张某某(已判)打电话,让他们到407 房间。胡某的母亲王某某(已判)到房间后辱骂和殴打晓雯,张某某赶到407房间和大红一起殴打晓雯,马某某使用手机拍摄视频发到朋友圈。

判决书载明,胡某得知消息后赶到407房间,要求晓雯离开现场,大红等人不允。胡某离开酒店后报警,并打电话告知马某某自己报警的情况,大红等人才让晓雯离开现场。

太康法院认为,大红等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对晓雯有殴打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系共同犯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年3月6日,太康县法院判大红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在此之前张某某、王某某、马某某因犯非法拘禁罪,已经分别被判刑一年六个月、一年两个月和一年两个月。

一、隐瞒婚姻欺骗感情属于犯罪吗

隐瞒婚姻欺骗感情是否属于犯罪,视情况具体如下:

1、只要不涉及到金钱不算犯罪。欺骗感情一般属于道德范畴的问题,法律没有具体规定,所以不算违法行为,更不构成刑事犯罪;

2、但如果利用感情实施诈骗行为则构成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另一方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审查对方确实构成诈骗的,对方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刻意隐瞒婚史属于不当与过错行为,违反了夫妻相互忠诚的法定原则,相对人要追究时,会有民事法律的责任后果。

二、婚姻诈骗的认定

1、从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上看,以婚骗财的诈骗犯罪的犯罪故意往往产生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犯罪故意是认定婚姻诈骗犯罪的重要构成要件;

2、在客观行为上,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被害人的信任;

3、从骗取的财产的所有权上看,所骗取的财产是一方婚前财产或是与被害人有关系的其他人的财产,并非属于婚姻关系成立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4、案发后,参考被害人的态度,司法机关可以考虑是否有追诉犯罪的必要,以达到法制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网友评论:

Z言必皿 :最可恨的难道不是胡某么?他屁事没有?

张博威 :殴打拘禁自己老公好不好

微笑面具坏情绪 :出轨男毫无损失,甚至帅了包袱,重新开浪 果然婚姻是可随时违约且无违约责任的契约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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